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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辽宁东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集中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
期间查获一台小型汽车
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
驾驶员赵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
赵某的驾驶证
曾在2021年
因为二次酒驾被依法吊销两年
今年刚刚重新考取驾驶证
正处于实习期
随后交警依法对其作出
吊销驾驶证
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
并处2000元罚款
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