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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溪警方收集编辑:玉溪警方
5月17日至19日,易门县公安局将8万元被骗款先后发放到138名受害人手中。
民警向受害人发还被骗钱款
2020年12月,王某与孙某接手了易门县某健身房的经营权,之后开始营业。2022年11月中旬,他们以“重新改造升级”健身房为由暂停营业,期间以“建造恒温游泳池”为噱头组织人员进行商业宣传,通过虚假的宣传内容和服务承诺,吸引了一批健身、游泳爱好者前来咨询了解。在未正常营业情况下,二人组织开展了为期20天的预售活动,售卖399元、499元、899元三个等级的健身卡服务套餐。
2023年1月底,该健身房解散员工,王某与孙某卷款而逃,被骗群众随即报案。经警方初步调查,从暂停营业直至案发,该健身房内只有原旧址的健身器材,宣传所称的“恒温游泳池”根本子虚乌有。此案共有138名受害人被骗,涉案金额8万元。2023年2月16日,办案民警先后将王某、孙某两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调查,王某、孙某在暂停营业后,根本就没有打算开门经营,而是利用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办理会员的方式,先后骗取了138名受害人8万元资金。5月20日,该案件移送至易门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审核:黄华
编辑:王涛
作者:易门县公安局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