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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城公安收集编辑:青城公安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倡尊重自然、崇尚和谐的观念,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形成了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日前,通过警民联手及时救助了两只国家保护野生鸟类。
呆萌小䴙䴘
6月20日8时许,回民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路边脸到一只黑色的水鸟,疑似野生保护动物需要救助。
大队民警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经检查该鸟无明显外伤,之后将鸟带回移交给回民区野生动物救助站。
经救助站工作人员辨认,该鸟是一只小䴙䴘(pì tī),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小䴙䴘是一种善于潜入水中猎取食物的水鸟,生活在芦苇和杂草丛生的湖泊、池塘、沼泽中,能够长时间潜入水里,小䴙䴘几乎终生在水中生活,常集群栖住。
小䴙䴘将在救助站进行专业救治,待其恢复体能后放归大自然。
奶凶小红隼
6月20日21时许,回民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化工路派出所移交警情,称有居民在回民区水润嘉苑小区内发现一只小鸟,该鸟样子不常见,居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于是报警救助。
民警随即前往该小区进行救助,经民警辨认,这只小鸟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初步判断是只红隼的亚成体。部分绒羽尚未褪去,应该是刚刚出窝,所以飞行能力有限,误入了居民区。
之后民警将红隼送到了回民区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精心救治,待其羽翼丰满后重新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先观察、切勿私自救助、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求助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