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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新闻网讯 4月25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奋进2023年”主题系列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临沂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社保征缴政策执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全市新增参保缴费职工79596人,居全省第二位。
临沂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企业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持续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2年底,全市企业养老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0.49万人,全年共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30.03亿元,当期基金结余26.44亿元。其中全市新增参保缴费职工79596人,完成省下达计划的191%,居全省第二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办理补缴。
临报融媒记者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