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河南法制报收集编辑:河南法制报
□ 河南法制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刘海龙
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区战略,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焦作“后花园”已初具规模,并逐步形成乡村观光游、红色教育游、休闲度假游等一批旅游项目,越来越多的市民朋友驱车到中站山区领略徐徐清风,体验惬意的“慢生活”。既为山区聚集了人气,也为山区群众带来了增收致富的门路。但是,身为山区某村民的王某却不知珍惜,依靠自己对地形熟悉的优势打起了靠山吃山的歪主意。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结一起非法采矿案件,被告人王某、李某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被告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国土部门采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他人在焦作市中站区某地质公园附近的山体中偷挖矸石。被告人李某在明知王某系偷挖矸石的情况下,仍介绍收购盗挖矸石,并帮助结算转账,二人共计销售盗挖矸石294125元。
经审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遂提起公诉。区法院经审理,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检察官提醒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应当合理开采、综合利用,非法采矿不仅会造成矿产资源流失,还会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甚至还可能破坏原有的地质环境,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许可擅自采矿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对于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不法行为,检察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