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以“真监督、真建言”为目标,变“被动接受”为“主动纳谏”,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一、狠抓制度落实,确保规范监督
一是把好监督范围。按照“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的要求,将“应当”、“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事项整理印发到各业务部门,要求各部门主动作为,结合工作实际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实现办案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确保监督范围“全覆盖”。二是强化履职保障。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和与承办检察官的联系,为人民监督员查阅卷宗、听取案件承办人意见、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发表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等提供履职保障,确保人民监督员有效开展工作。三是落实监督反馈。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人民监督员面对面沟通,深入了解意见建议提出的动因,逐条分析整改措施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人民监督员,确保人民监督员意见“项项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最大化地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社会引领作用。
二、坚持多措并举,确保高效监督
一是强化领导,提升监督质效。明确由院领导牵头,综合业务部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好。层层压实院领导、部门、检察官在开展人民监督工作中的相应责任和具体要求,形成院领导统筹指挥、综合业务部具体负责、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联系畅通、运行高效。二是加强协作,提升监督合力。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和对接沟通联络,共同完成人民监督员培训、考核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动工作合力,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双赢多赢共赢。三是加强宣传,提升监督影响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宣传人民监督员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知晓范围,让社会了解和重视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理解与支持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影响力。
三、积极能动履职,确保务实监督
一是服务重点工作。紧扣党委政府关注及检察重点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发挥人民监督员的正面宣传、积极辐射作用。如在办理一起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时,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建议必要性、可行性、说理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实现司法办案与接受监督的有机统一。二是引导息诉罢访。利用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的契机,向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消除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于司法办案的疑虑,助力社会矛盾化解。2022年来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的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三是聚焦民需民盼。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相关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为检察机关监督履职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