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1日是第33个“全国助残日”,主题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组织召开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近年来,宝应县检察院始终聚焦残疾人权益保护,加强和残联协作联动,通过办理督促规范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无障碍设施建设系列公益诉讼案件,协同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激活公益保护共识,持续推动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助力社会文明与治理水平双提升。
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职能机关全面排查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制定具体建设改造方案并有序推进,切实保障残障人士平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与残联共同开展 “回头看”现场检查验收活动,邀请残疾人代表现场体验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无障碍设施建设成效。
与县残联等职能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点)、烈士纪念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并促成全县重点部位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会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县域重点部位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制度化保障。
◇办理的督促规范文物保护单位、英烈纪念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案例入选最高检、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宣传文章被《检察日报》《清风苑》等媒体采用。
“线下”场所设施无障碍
“线上”信息交流无障碍
宝应县检察院会同工信、残联、交通等部门推动建设完善电信业务经营示范厅3个;按照无障碍网站及公众号设计标准,增加无障碍辅助浏览设备、提供语音播报、文字音频等功能;坚持“淘汰一批、完善一批、更新一批”原则,落实公交车报站提示设备规范化要求。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积极推动和参加无障碍环境体验活动,形成良性互动协作,协助开展盲人“阅读软件”推广应用、无障碍观影服务等系列工作。
宝应县检察院被表彰为2022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公益诉讼办案组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员攻坚办案组”。
残疾人权益属于公共利益,守护好这份权益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宝应县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以求极致的态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积极能动履职,携手各方力量,保障残障人士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少点阻碍、一路畅行。
来源:宝应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