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
增加了“首违不罚”
“无过错不处罚”等规定,
强调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
近年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以完善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在全省率先实施“认罚择轻”,使包容审慎裁量有度,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不断提高。
从“首违不罚”到“认罚择轻”,从出台减免责清单到印发指导意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以柔性执法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家长式”包容审慎监管新路径、新方法,对首次轻微违法的经营主体在法律框架允许范围内给予容错空间,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
01
“认罚择轻”,包容审慎有尺度
“认罚择轻”是指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自愿如实陈述违法事实,
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对于行政执法部门查明认定的
违法事实没有异议,
自愿认错、自愿接受处罚,
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可以对其在法定范围内处以较低幅度处罚。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
适用“认罚择轻”裁量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社会公众、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及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是深入推进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
该局率先制定经营主体轻微
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探索对36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落实“首违不罚”,
赢得经营主体广泛好评。
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
该局聚焦商事登记、网监、广告、
计量、价格、商标等领域共69个事项,
建立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处罚、
免强制措施“四张清单”,
其中从轻处罚23项,减轻处罚7项,
免处罚38项,免强制1项,
进一步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此外,该局印发《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适用“认罚择轻”裁量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认定当事人“认罚”条件及“择轻”幅度的把握、不同阶段“认罚”的处理等八个方面内容,避免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出现裁量不当、处理畸轻畸重、宽严失度等问题。
02
“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显温度
自实行清单制度以来,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宽严相济、
法理相融、罚教结合,
对法定条件下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
积极推行说服教育、约谈告诫等
非强制性执法方式,
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
为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
初创企业提供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
2023年,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在
开展肥料专项执法行动中,
检查发现某农资肥料经营公司的
一批待售肥料产品包装上
内容涉嫌虚假宣传,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该局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宣讲,
当事人立即对库存的1.75吨
涉案肥料产品自行处理避免再流入市场,
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
开展肥料执法工作和抽查工作,
经销肥料产品经抽检合格。
肇庆市市场监局认为
该案适用“认罚择轻”处理办法,
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
时间、性质、情节以及
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依法对当事人予以1万元罚款的减轻处罚。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对942宗符合包容审慎情形、社会危害轻微案件依法作出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决定,其中累计对符合情形的案件作出“认罚择轻”决定47宗,彰显柔性执法温度。
03
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速度
今年以来,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以
细化处罚清单为关键点,
主动靠前服务,强化宣传培训,
护航经营主体健康成长,
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为了让执法人员更好地把握
“首违不罚”和减免责清单的适用条件,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举办培训班、
案例分析、交流座谈等方式,
多角度、多方位宣传和
解读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西江日报记者 梁小明 摄
优化营商环境是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树立主动服务意识,
推进省民生实事“放心消费粤行动”
在肇庆落地见效,以更大力度、
更实作风,为企业纾困解难,
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
更好地实现“有效市场”和
“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
助力肇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 源:西江日报(记者 胡源愿 通讯员 肖宇程) 肇庆市场监管
编 辑:李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