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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胡爱国)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会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勇主持,主管公益诉讼的院领导及干警、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王家后乡人民政府、某违法行为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公开送达会上,主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对制发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进行了阐释,被建议单位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客观、准确,建议内容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完全接受检察建议,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2022年11月28日,《三门峡市陕州区矿山治理攻坚战“绿剑行动”实施方案》下达了某公司所属铝矿山治理任务,要求于2023年3月底之前完成治理恢复任务。该公司编制的矿山治理勘察设计报告载明于2023年2月底完成治理工程。该公司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复垦管理中存在漏洞,致使该公司未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临时占用土地复垦面积近500亩,区自然资源局监督管理措施不力。该院依法分别提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内部管理工作建议。
公开宣告送达会上,李海勇指出,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是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责无旁贷,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保护资源环境是法定义务,也是企业运行的必要条件。检察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资源环境保护义务人同堂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是陕州区有关机关护航市场主体和加快美丽陕州建设的有益尝试,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矿山治理任务,守护碧水蓝天。
编辑:李潇 审核:李俊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