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繁华的城区街道
还是在广袤的边远农村
驾驶机动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
这是安全出行的首要前提
也是对法律和对生命的敬重
然而有人缺乏法律和安全意识
总以为地处偏僻会有法外之地
幻想能逃避法律责任
还能幸免于事故灾祸
近日台山交警查获一违法人
集多宗严重交通违法于一身
2月初,台山公安交警大队赤溪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一辆改装用于运载工程机械的货车涉嫌套牌。经过摸排后,民警对该车进行了布控,并于2月6日上午10点在较为偏僻的赤溪镇核电北线曹冲村委会路段,成功截获嫌疑车。
经核查,嫌疑车悬挂的“粤R0**6”号牌实际为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所有,嫌疑货车实为已超使用年限的报废车辆,并套用了其他机动车号牌。在进一步的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钟某某并未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得知钟某某只有21岁时,民警现场感叹到:“你还这么年轻,如果发生意外是要坐牢的,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啊?”
民警现场依法处置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了认真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其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非法改装车辆、驾驶报废车辆等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具有较大危害性。
目前,台山交警已对钟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一千五百元的处罚;对其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五千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1.非法改装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无证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驾驶拼装报废车的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台山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