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事关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官方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 来源:莱西融媒收集编辑:莱西融媒

家庭托育点试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收托不应超5人

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3月15日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官网截图


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

举办家庭托育点,应符合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登记名称中应注明“托育”字样,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明确“家庭托育服务”。

家庭托育点应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规定,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应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犯罪记录。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心理健康、食品安全、急救和消防等培训。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同时是照护人员的,应符合上述条件。

家庭托育点每一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家庭托育点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

家庭托育点应提供适宜婴幼儿成长的环境,通风良好、日照充足、温度适宜、照明舒适。家庭托育点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窗等障碍物。

征求意见稿明确,家庭托育点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保持收托婴幼儿期间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家庭托育点应与婴幼儿监护人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就托育服务中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争议处理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来源:新华社

相关阅读

  • “美德诚信”家庭课开讲

  • (通讯员 王政)为助力美德曲阜和信用曲阜建设,曲阜市妇联依托“圣城家庭智慧课堂”开设“美德信用”宣传月课程,将优秀家庭代表、家风家教讲师的优秀家风故事、家教理念送到群众
  •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3月16日,山西省司法厅对《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
  • 事关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官方公开征求意见

  • 家庭托育点试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收托不应超5人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3月15日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 家庭主妇的痛是养老金

  • 1大家好,我系浪浪。最近有很多关于家庭主妇的讨论,大家都在说家庭主妇的风险有多高。比如一旦做了家庭主妇,婚变风险就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利斯之剑。当然,具体的我们就不展开说了,

热门文章

  • 甘肃漳县:干部情撒麦田 助力夏粮归仓

  • 炎炎夏日,农事繁忙;麦穗飘香,颗粒归仓。近日,漳县马泉乡工会组织开展“干部情撒麦田,助力夏粮归仓”志愿服务行动,切实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细

最新文章

  • 事关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官方公开征求意见!

  • 家庭托育点试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收托不应超5人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3月15日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 关于甲流,这些防治知识要知道

  • 每年春季是甲流的高发季节,如何科学认识并预防甲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解答。  “甲流”是什么?  “甲流”是甲型流感的简称,是由甲型流感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
  • 生菜“上新”了!武汉又一处采摘宝藏地

  • 极目新闻记者 常怡视频剪辑 常怡通讯员 邰生鹏 叶东辉 没有土壤和基质,仅靠喷头给蔬菜根系雾喷营养液,蔬菜就能在挤塑板上长得很好。3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走进武汉市新洲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