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大市民朋友关心的盐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盐城发布”1月31日起开设“热点问答”专栏,围绕12个方面56条措施解答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今天围绕第四方面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进行热点问题解答
“热点问答”
第四期来啦!
Q:
我是在盐城市市区注册经营的一家企业,2023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了某运输企业的客车“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复工,请问有没有相应的包车补贴可以申请?
A:
为保障企业春节后迅速复产复工,支持企业员工有序返岗,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精神,我们对在盐城市市区注册经营的企业(不含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机构),2023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含合租)有营运资质企业的客车“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的,给予实际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市区实际包车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可向经营注册地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相关补贴申请材料,具体补贴事项按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
申请和经办服务按照企业注册经营所在地具体为:盐城市劳动就业中心赵鹏 68609512,亭湖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成健文 68773780,盐都区劳动就业中心滕剑 88235586,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徐伟鹏、唐越 89900661、68806272,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李金鹏 69935757,大丰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洪扬扬 82039110、82030591。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孙小峰
联系方式:80500752,15161990199
Q:
我是2023年1月份首次到盐城市区企业就业的劳动者,来盐时乘坐的是公共交通工具,目前和企业也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在交通补贴方面有什么政策支持吗?
A:
为鼓励外地人员来盐就业,加大企业用工服务,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精神,我们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来盐城市区企业(不含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机构)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非盐城市户籍人员,按照实际发生的公共交通费用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首次来盐城市区企业就业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就业企业经营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补助申请材料,具体补贴事项按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
申请和经办服务按照企业注册经营所在地具体为:盐城市劳动就业中心赵鹏 68609512,亭湖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成健文 68773780,盐都区劳动就业中心滕剑 88235586,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徐伟鹏、唐越 89900661、68806272,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李金鹏 69935757,大丰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洪扬扬 82039110、82030591。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孙小峰
联系方式:80500752,15161990199
Q:
我是盐城市区的一家工业企业,为了稳定生产,提高产能,我们今年春节期间坚持不停工,投入大笔资金,给不回家过年的员工都发放了奖金,有效激发了员工在盐过年的热情,生产效率得到了保障。请问在这方面是否有什么资金补贴?
A:
为支持鼓励企业稳产满产,实现首季“开门稳”“开门红”,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保障经济稳健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23年一季度开票销售2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且增长达到15%以上的市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丰区)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稳岗留工,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如果贵企业符合政策要求,在对应节点前向所在区工信局(经发局)申报,同步提供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各项佐证材料。届时,申报指南中会公布联系人和咨询电话,供大家详细咨询。
联系人: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处 王伟中
联系方式:86660551,18861999506
Q:
我是盐都区一家饭店的经营者,近几年受疫情影响,饭店效益不好,请问今年对我们这样的个体工商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A:
近几年,由于疫情冲击,包括您饭店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受到较大影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市政府出台五十六条贯彻落实措施,其中第十七条明确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阶段性适当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省医疗保障局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即将出台,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落实相关医保举措,助力经济运行,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届时您可登录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或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获悉具体优惠政策。
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朱浩
联系方式:68010809,1536566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