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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吉日报收集编辑:昌吉日报
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合法权益,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需每12个月做一次资格认证,超期仍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缓发放待遇,待完成认证后再进行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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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一(机关事业)
请以上人员尽快于2月15日前通过新疆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或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脑端)、掌上12333APP等线上渠道进行资格认证,也可前往社区(村)、街道(乡镇)线下认证。
(来源:昌吉州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