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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郜玉华 梁涛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卫东
“多亏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像我们这样的农村老人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3月19日,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高庄行政村村民田洪珠高兴地说,“现在,我们老两口一年领到3840元,这日子很好了……”
牡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该区2009年就被列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区”,当时全区12.6万名60岁以上的农民从2009年12月起,每月享受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2011年,牡丹区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
从2022年7月份起,牡丹区60岁以上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了160元。其中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至少可以领到1920元的基础养老金。
截至目前,牡丹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0.98万人,其中领保16.08万人,2022年全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3.1亿元,养老金按时发放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