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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简阳市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简阳市融媒体中心
当前天气回暖
春耕用火日益频繁
森林草原火灾易发、高发
防火形势尤为严峻
小编收集整理4起火案查处的案例
希望大家增强防火意识
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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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2月1日2时20分左右,阿坝州金川县安宁镇安宁村人周某某未经审批在关帝田里焚烧秸秆,属野外违规用火,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依法处以600元的罚款。
案例二
案例三
2024年1月26日上午8时20分左右,租住在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青富村4组的果某来到自家承包的耕地内,用打火机点燃了地里的杂草和玉米杆焚烧。因地中杂草遍地,风大及未做好防火措施,果某未能控制住火势,青富村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将其扑灭。事发地在林区外100米范围内,当事人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已违反《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令等管理办法,富林镇依法给予果某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案例四2023年12月12日13时,雅安市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花田岗组村民高某某在后山用打火机烧玉米杆、烧蜂窝,巡山护林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后,立即制止了高某某,及时进行了灭火处置。按照相关规定,太平镇政府和胜利村村委会对高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
如遇森林草原火灾该怎么办?
这份防范与自救指南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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