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推进最高检、国家监察委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提升责任主体对未成年人受侵害线索主动报告意识,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扬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全年开展检爱同行——强制报告制度“六进”宣讲专项活动,走进居(村)民委员会、教育机构、托育机构、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旅馆业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宣讲强制报告制度。
3月22日,首场报告会在广陵区检察院举行,11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会签单位及其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代表共同参加了活动。
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小雨伞”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中心等场所。
在随后的报告会上,播放了强制报告制度公益宣传片。广陵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芸现场讲述了该院办理的一起弃婴案,通过案例故事讲述的形式解读强制报告制度,并呼吁大家合力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撑起未成年人的“保护伞”,积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强烈共鸣。
报告中,检察机关通报了近两年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广陵区检察院联合区11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聘请43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依托观察员提供的线索,成功监督立案一起遗弃案,3次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报道。创新试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网格化管理,在广陵区湾头镇儿童“关爱之家”挂牌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站。2021年5月以来,该院依托未成年人保护观察员制度,发现涉未成年人保护线索7件,帮助多名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纳入救助。
对2名有突出表现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进行了表彰。
就如何有效开展强制报告宣讲工作,3名来自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中心成员单位的与会代表进行了建言献策。
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朱一凡针对在执法中发现的涉未权益保护问题,希望检察机关深入旅馆业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提高从业人员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在发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贾德斌表示,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平安工程”,离不开各方的共同努力。他建议,一是要充分发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二是要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特别是微网格员的力量,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
区妇联办公室主任毛丹从怎么看、怎么学、怎么做三个方面交流了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看法,她认为,宣传好、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要讲好“五句话”,即:提升理论素养,讲好标准的“普通话”;坚持正确导向,讲好正向的“鼓劲话”;紧密联系实际,讲好贴切的“地方话”;回应群众关切,讲好暖人的“贴心话”;讲究表达艺术,讲好亲切的“百姓话”。
针对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广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余曦表示会认真听取、推动落实,与各职能单位进一步深度协作,共同发力。检察机关将继续在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宣讲,推动形成强有力的保护网,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就如何更好推进强制报告制度,扬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朱钧提出,一是强化宣传力度,拓宽强制报告渠道;二是强化协作联动,推动社会溯源治理;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制度执行刚性。她希望各职能单位进一步加强联动,共建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制度走深走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扬州广陵检察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