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是指我市参保职工或居民,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山东省以外的其他城市就医,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慢性病等医疗费用实现直接联网报销。
二、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待遇如何分类?
答:异地就医备案分两类,一类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类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或者工作 6 个月以上的人员,在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无首先自负标准。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属于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在办理“临时就医备案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首先自负标准为10%。
三、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1)掌上办理: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关注“潍坊医保”小程序或者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备案,备案后立即生效。
(2)现场办理:①通过寿光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②可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站办理。
(3)网上办理:通过潍坊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网页浏览器搜索地址 https://hsp.hsip.weifang.gov.cn/SmPsc/#/Header/Index ) ,“个人登录-服务目录--就医备案-选择备案类别”自助办理备案。
四、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在哪些医院可以联网报销?
答:对参保人在异地因住院、普通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医药费,均可以在全国已开通跨省异地联网结算的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联网结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名单可以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或者“潍坊医保”小程序中查询。
五、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参保人员需持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参保人员跨省及省内跨市异地就医时,应向就医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凭证。
六、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又需要返回参保地就医的如何办理?
答:(1)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
(2)备案未满6个月且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或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备案超6个月的,可申请终止原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返回参保地就医的,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到省外其他统筹区就医的,可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方式的特点和优势有哪些?
答:(1)无需上传任何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且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办理备案,直接联网结算。(2)无需经办机构审核,即时生效。(3)随时随地申请,不受限制。(4)扩宽了自助备案服务范围。自助备案不仅能为自己备案,还可以为他人备案。通过添加绑定家庭成员,即可实现为他人备案。
八、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享受哪些待遇?
答:(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2)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为10%,剩余部分按照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支付政策执行;门诊慢特病、居民普通门诊省内跨市、跨省就医不设首先自付比例,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政策按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
九、无法联网结算的异地就医费用应该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地区就医的,应当持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联网结算,原则上不再接收医疗费用手工报销。但是因门诊急诊、门诊慢特病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网结算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十、手工报销办理流程有哪些?
答:(1)住院病人须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 出院记录或诊断材料;门诊病人须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门诊慢特病病人需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就医记录或诊断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材料齐全的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算后,将报销医疗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医保卡(金融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