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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收集编辑:常州经开区检察
“检察长亲自为我这个案件主持会议,解开了我心里的疙瘩。”近日,在刘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公开听证会结束后,她对常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小强说。
刘某原是常州某环卫公司的一名职工。2022年1月,她在清扫路面时被汽车撞伤头部,鉴定为9级伤残。“公司说帮我报工伤,让我签了一份调解协议,转了4万元到我账上,但又叫人陪我到银行取出来拿走了。我觉得那笔钱是被那个人骗走了!我去报案可警方不立案!”今年1月的检察长接待日,刘某因不服不予立案决定,赶到常州经开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见到了吴小强。
“您焦急的心情我非常理解,您反映的情况我已经全部记录在案,会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第一时间答复您,请放心。”吴小强安抚刘某后,对本案包案办理。
吴小强和检察官助理陈文超研究案件材料,询问相关人员后,发现刘某曾委托律师与公司协商一致,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帮助刘某申报全额工伤赔偿。刘某承诺自愿放弃向公司主张其他赔偿等权利。2022年10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根据协议约定,派人和刘某一道将先期转账到刘某银行卡上的4万元取出后交还,却被刘某认为是“诈骗”。2022年12月,刘某收到社保部门发放的工伤赔偿款9万余元。检察认定公安机关作出的不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吴小强在刘某所在村委的调解室进行公开听证。刘某刚开始比较激动,通过吴小强耐心安抚和解释,她接受了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