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即日起,烟台多地整治!

日期: 来源:海报新闻收集编辑:海报新闻

  烟台多地发布最新通告

  即日起

  开展清理、整治“野广告”专项行动

  芝罘区

  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野广告”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车站、码头、公园、广场、道路、桥梁、居民小区院落及楼道内、花草树木上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

  二、对已非法张贴、刻画、喷涂“野广告”的单位或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整改、清除。

  三、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涉养老诈骗、色情信息以及夸大、虚假宣传等广告,转交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对典型案例将在媒体进行曝光。

  四、对“野广告”专项行动整治过程中抗拒、阻扰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方便群众发布便民信息,近年来,芝罘区有关部门在主次干道和居民小区等处增设了便民广告信息发布塔和楼道公益宣传栏,单位、个人确有需要发布信息的应当内容合法、张贴规范。

  六、各产权单位、商铺、物业服务企业、住户应当积极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的“野广告”。鼓励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野广告”整治工作,发现制作、发布“野广告”的行为及时向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举报电话:6647894,违法违规行为现场照片、视频举报专用电子邮箱:zhzf_6647894@163.com。

  特此通告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4日

  莱山区

  为巩固“野广告”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从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野广告”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公园、广场、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居民小区院落及楼道内、花草树木上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便民服务、内容合法健康的广告、信息,需按要求张贴在住宅小区或者楼道入口处的信息张贴栏内。二、对已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或者各种宣传品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清理,恢复原状。三、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涉养老诈骗、色情信息以及夸大、虚假宣传等广告,移交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对典型案例将在媒体进行曝光。四、各单位、商铺、物业服务企业、住户应当积极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主动制止和清理在本单位责任区域和住所周边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的行为。特此通告

  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5日

  福山区

  关于进一步推进“野广告”治理工作的通告

  为巩固“野广告”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从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野广告”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公园、广场、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居民小区院落及楼道内、花草树木上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便民服务、内容合法健康的广告、信息,需按要求张贴在住宅小区或者楼道入口处的信息张贴栏内。

  二、对已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或者各种宣传品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清理,恢复原状。

  三、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涉养老诈骗、色情信息以及夸大、虚假宣传等广告,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对典型案例将在媒体进行曝光。

  四、各单位、商铺、物业服务企业、住户应当积极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主动制止和清理在本单位责任区域和住所周边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的行为。

  特此通告

  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3日

  高新区

  为巩固“野广告”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野广告”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公园、广场、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居民小区院落及楼道内、花草树木上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便民服务、内容合法健康的广告、信息,需按要求张贴在住宅小区或者楼道入口处的信息张贴栏内。

  二、对已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或者各种宣传品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清理,恢复原状。

  三、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涉养老诈骗、色情信息以及夸大、虚假宣传等广告,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对典型案例将在媒体进行曝光。

  四、各单位、商铺、物业服务企业、住户应当积极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主动制止和清理在本单位责任区域和住所周边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的行为。

  特此通告。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4日

  牟平区

  关于开展“野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野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公园、广场、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居民小区院落及楼道内、花草树木上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便民服务、内容合法健康的广告、信息,需按要求张贴在住宅小区或者楼道入口处的信息张贴栏内。

  二、对已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或者各种宣传品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清理,恢复原状。

  三、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将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涉养老诈骗、色情信息以及夸大、虚假宣传等广告,转交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对典型案例将在媒体进行曝光。

  四、各单位、商铺、物业服务企业、住户应当积极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主动制止和清理在本单位责任区域和住所周边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的行为。

  特此通告

  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3日

  蓬莱区

  关于进一步推进“野广告”治理工作的通告

  为巩固“野广告”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从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野广告”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公园、广场、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居民小区院落及楼道内、花草树木上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便民服务、内容合法健康的广告、信息,需按要求张贴在住宅小区或者楼道入口处的信息张贴栏内。

  二、对已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或者各种宣传品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清理,恢复原状。

  三、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涉养老诈骗、色情信息以及夸大、虚假宣传等广告,转交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对典型案例将在媒体进行曝光。

  四、各单位、商铺、物业服务企业、住户应当积极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主动制止和清理在本单位责任区域和住所周边随意涂写、张贴、刻画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的行为。

  特此通告

  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2日

  “野广告”治理依据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九项:未经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或者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影响城镇容貌的,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项: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刻画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可书面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在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

  《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桥梁、路面、线杆、树木、楼道等处张贴、涂写、刻画广告的,由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或者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处警告,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丨芝罘湾畔、典范莱山、福在福山、烟台高新等


相关阅读

  • 五个女博士被罚40万,谁逼的?

  • 雷达财经鸿途出品 文|莫恩盟 编|深海“喝五个女博士,都是你们逼的”!五个女博士给自己逼出了罚单。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电梯广告,五个女博士所属公司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
  • 被罚40万!“五个女博士”连夜道歉

  • 6月14日,此前广告被指侮辱女性的“五个女博士”被行政处罚,随后连夜在微博发布致歉声明。6月14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一则关于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行
  • 评论 | 用创意和智慧塑造湖北文化新形象

  • 荆州广告产业园正式挂牌,湖北省广告服务交易平台上线,不仅给荆州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更为湖北广告产业发展带来新希望。一园一平台正式启动,将对湖北广告业区域均衡和转型升级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 即日起,烟台多地整治!

  •   烟台多地发布最新通告  即日起  开展清理、整治“野广告”专项行动  芝罘区  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
  • 收藏!杭州亚运会观赛购票攻略

  • 杭州亚运会共设40个大项,61个分项,预计产生483枚金牌。跳水、乒乓球、“三大球”、举重、体操、电子竞技…这些项目都在哪些场馆?你最想看哪项?还有不到100天,期待杭州亚运会赛程
  • 嘉祥县嘉祥街道开展智慧助老服务主题宣传活动

  • 嘉祥街道智慧助老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现场  大众网见习记者 李鑫鹏 通讯员 孙田凤 济宁报道  6月16日,嘉祥县嘉祥街道组织开展智慧助老服务主题宣传活动,为老年人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