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中的作用,近日,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树春就诉源治理工作与相关人民调解员进行商讨。
商讨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介绍了目前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冯树春对人民调解员在刑事和解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高度肯定,并对我院刑事和解团队未来的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一要主动更新理念,传递情理法交融的检察温度。引导承办检察官加强对司法政策和检察业务的学习,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符合刑事和解但尚未达成和解的案件全面提前介入。主动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及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成刑事和解。
二要规范和解程序,提升流程化调解的检察效率。刑事和解工作要规范化运行、流程化监控、案件化办理,彰显刑事和解公信度。从案件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环节着手,延伸刑事和解工作触角,打造“检警、检调、检律对接”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要坚持多元发力,搭建共促刑事和解的检察平台。联合镇(街)政府、公安、司法等部门,搭建调解平台。积极借助“外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乃至当地乡贤、镇村干部、威望高的老党员等共同参与刑事和解释法说理,努力打开当事人心结,促使矛盾纠纷一次性、就地性化解。
来源:灌云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