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徐汇检察机关企业异地合规协作签约仪式在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举行。上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培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晨,南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旭东,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卫星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庆华主持。上海市、徐汇区两级检察机关、农业农村委相关人员,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部门相关人员,在沪高校、法院、“菜篮子”公司代表参加活动。
在与会嘉宾的见证下,南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旭东与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玮玮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健全异地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协作体制的意见》。
据悉,此次签约仪式意在延展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企业合规社会治理成效,切实助力农村新兴市场经济主体规范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绿色都市农业,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前,南通-徐汇检察机关已探索办理了全国首例涉“绿色食品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案件的异地企业合规案件。2022年9月,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在审查邓某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发现邓某某系南通某果蔬专业合作社实际负责人,生产基地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即商请南通市检察院开展异地企业合规协作。
受南通市检察院指派,通州区检察院派员全程协助配合,多次至现场走访,及时反馈草莓生产基地经营状况和当地政府意见,并联合第三方组织人员现场指导、考察验收等,引导涉案企业高效专业完成了合规建设。2023年3月,该企业通过合规考察,徐汇区检察院依法对邓某甲等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助力企业重回正常经营轨道。
唐旭东副检察长提出,南通-徐汇检察机关企业异地合规协作机制的建立,从制度上解决了涉案企业异地合规工作考察难、成本高等问题。希望南通-徐汇两地检察机关在异地合规案件办理过程中,更加注重相互学习、沟通协作、共同进步,携手打造典型案例,做好异地合规的后半篇文章,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龚培华副检察长强调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异地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化新时代企业合规检察工作的又一次创新,希望南通-徐汇两地检察机关的异地合规协作机制能为长三角地区涉案企业合规检察一体化提供范本。
会后,在徐汇区检察院举办的“绿色食品知识产权依法保护与治理”主题研讨中,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顾菊应邀作为与谈人,就“加强绿色食品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与意义”议题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来源:南通检察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