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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哈尔滨收集编辑:平安哈尔滨
5月1日,《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按照《条例》相关规定,非标电动自行车(未通过CCC认证,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三轮电动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实施过渡期管理,其所有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服务网点免费领取通行识别码。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车车主,请尽快携带相关手续到电动车登记上牌服务网点申请领取通行识别码,截止10月31日前。从11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未按规定领取通行识别码上路行驶的电动车进行查处。
为方便广大市民办理电动车登记及领取通行识别码业务,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结合当前办理进展情况及群众需求特点,对市区内服务网点进行整合调整,并发布54处具体网点位置信息,方便大家就近办理业务。
网点办公时间:每日8:00—11:30,13:30—17:00。
业务咨询电话:82816112。
注意事项:
1.骑行车辆到现场核验时,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2.提交来历证明(发票或者收据)、合格证,无以上凭证可以签定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3.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
4.不得对电动车进行非法加装或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