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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日报收集编辑:达州日报
6月12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通知》显示,我市职工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792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70元。
《通知》称,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9次会议“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的规定,按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市职工2023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2792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即我市职工2023年缴存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970元。
“目前,缴存单位可以按申报缴存基数的5%-12%确定单位缴纳金额,职工个人缴纳金额应与单位缴纳金额保持一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