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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泉日报收集编辑:酒泉日报
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1月,乙公司承揽甲公司某工程,施工完成后双方进行结算,甲公司应付乙公司工程款28万余元。但甲公司拖欠至今未付,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该案开庭时间确定后,甲公司表示对事实、金额均无异议,但因公司在外地,希望能网上开庭。法官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云上”开庭。
庭前,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讲解互联网庭审系统的操作流程。整个庭审过程画质清晰、声音流畅,当事人实现了足不出户参与庭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各类审判执行工作,“云上”庭审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也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满足了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指尖司法、掌上天平”的便捷,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马会霞)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