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4月20日下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轻违免罚轻罚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区举行。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全省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正式实施一年以来已取得积极成效,钱塘区作为试点,同样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
截至目前,我区已办理不予处罚案件43件,减轻处罚案件26件,为市场主体减负261.5万元,直接受益中小微企业84家。让企业充分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有温度的执法,用“小清单”放大营商环境“暖效应”。
“感谢政府给企业纠正错误行为的机会,有效减轻了我们的成本压力,切实感受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纾困帮扶、服务发展的力度。”面对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减轻处罚决定,钱塘区某文化创意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2022年5月,该公司被举报涉嫌构成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鉴于当事人具有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案件证据材料,违法时间较短、能立即整改、没有产品质量问题等情节。2022年6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减轻处罚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该案是钱塘区在《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施行后办理的减轻处罚第一案。办理过程中充分参照了《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中的案件类型、适用条件,结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辅助行政指导、处罚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
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成为实实在在的举措,能有效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也让广大执法人员更深刻地认识到,减轻处罚并非对监管执法工作的放松,即使是减轻处罚同样对违法行为具有震慑力,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的提高,才能建立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2年5月1日,《浙江省市场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正式实施。
办法及清单实施后,执法人员在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时有了定心丸,人文执法理念显著增强,对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等法律理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有了明显改善。此外,通过明确适用条件,切实给基层执法解决了实际问题,让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高效,为执行好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提供了可行路径,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优质营商环境。
2022年,钱塘区荣获全省“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集体”和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排名第一”的佳绩。接下来,钱塘区将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为目标,更加立足基层、更加着眼实践、更加突出实效,持续探索“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裁量基准,为重塑造更为完善、构建更加高效的规则体系进一步贡献钱塘智慧、形成钱塘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