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7日电 据高检网7日消息,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福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福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福生利用担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机关干部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公安部政治部调研室副主任,公安部消防局警务处处长、副局级调研员、副局长,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福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长期沉迷赌博;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福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福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取消其助理总监消防救援衔;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新经纬APP)
关注中新经纬(jwview)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精英的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