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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晚霞报收集编辑:晚霞报
8月25日,晚霞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石棉县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利用“低价游”强迫游客购物案,冷某、涂某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用于犯罪的相关“土特产”依法予以没收,其犯罪所得10000余元予以追缴,用于退赔被害人。
今年2月,冷某等人在石棉县春天度假山庄打造了一个所谓的“土特产”销售基地,联合旅行社以低价游的方式吸引外地游客到该度假山庄游玩。在推销“土特产”时,犯罪分子将销售会场的大门锁上,并通过冒充少数民族,冒用脱贫攻坚、扶贫捐款等方式,向游客销售低价购进的“土特产”。当游客无心购买,他们则采用语言威胁、摔打产品、讽刺挖苦等方式威逼,并限制未购买商品的游客离开。据了解,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冷某等犯罪分子就对40余名游客实施了强迫购物行为,有20余名游客被迫购物,强迫交易金额在10000元以上。
法院审理认为,冷某等犯罪分子为了获取不法利益,在经营活动中采用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购买商品,强迫交易对象众多、交易金额达10000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迫交易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法院分别对上述犯罪分子判处相应刑罚,并将用于强迫交易的“土特产”等予以没收。
“大家参团旅游,需警惕低价游埋藏的消费陷阱,要明确拒绝强迫购物的非法行为。”审理此案的吴法官建议,如果游客当时无法避免、无力拒绝强迫购物,可保留视频、音频和图片等相关证据,确保自身安全后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