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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山网收集编辑:天山网
乌鲁木齐市民陈女士:前阵子我在网络直播间购买了一套床上用品,主播信誓旦旦,说产品质量很好,不会起球掉色。但我使用后发现这套床单被罩又起球又掉色。虽然东西不贵,但我很生气,因为我是相信了主播宣传才购买的,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可以要求主播承担责任吗?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渠江:依据民法典之规定,产品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因此,您在直播间购买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发布销售链接的商家承担质量责任。如果商家仅是销售者,您还可以要求该产品的生产者承担责任。
关于您提出的是否可以要求直播间主播承担责任的问题,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主播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要承担退换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主播与商家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带货为职务行为,一般由商家承担责任。如果主播仅是帮助商家宣传,那么主播可能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或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如果主播不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则主播不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因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主播应当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因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主播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也应当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