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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滕州融媒收集编辑:滕州融媒
2月13日晚上9点17分,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车牌号为鲁DNB7**小型轿车涉嫌改装车辆,正在道路上行驶,请交警部门核查情况。
接警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值勤三中队进行查缉。执勤民警根据车辆行驶轨迹进行研判,迅速锁定该嫌疑车辆,掌握了车主的相关信息,并立即通知车主黄某与驾驶人于某某到值勤三中队接受调查。
经查,驾驶人于某某为了炫酷、拉风,对该车排气管进行了改装,同时还加装了电子声浪系统。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驾驶人于某某认识到自己非法改装机动车的危险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对于某某非法改装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对车辆恢复原状。
审核监制:张国超
撰稿编辑:冯清芳
制作出品:滕州交警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