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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民乐收集编辑:新民乐
民乐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抓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河湖治理保障能力,切实做到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不断改善全县水环境整体质量。
坚持“一线工作法”,统筹协调各类资源,主动开展河湖管理,不断加大巡河、治河、管河、护河力度,常态化开展调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不断提升管护成效。全面落实“河湖长牵头抓总、河长办督导督办、水务部门牵头负责、责任单位紧密配合、司法机关有效监督、执法机关合力打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河湖长制组织领导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行好河湖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有序推行“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工作机制,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领域、重点流域、敏感区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行业执法、专项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影响河道安全等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合力维护水事秩序。强化社会合力,加大河湖管护政策措施与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和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倡导“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理念,推动形成珍惜河湖、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以河湖长制工作的扎实成效,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记者:赵玉梅
编辑:韩斌
责任编辑:赵小康
审核:张克亮
总编: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