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曾志成
于浩是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法律服务所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1990年,因为成功调解一起邻里之间复杂的欠债问题,从此与矛盾纠纷调处结下“不解之缘”。
30年来,于浩扎根在群众工作一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能力水平,用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用公平诚信的利剑,按照“制定调解方案——找出矛盾焦点——感情融入——及时化解”的调解步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格、难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多次被县、乡评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30多年来,于浩凭着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家乡百姓的满腔热情,脚踏实地的坚守着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
2020年,呼场台布勒哈特队两户农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转基因玉米种子,后被州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发现,400余亩玉米地面临铲除销毁,因索赔等原因,2两户农民先后多次去州、县相关部门上访,没有得到赔偿。于浩得知此事后,迅速与2户农户联系,带领2户农户到兰州找销售商,并和生产商取得联系,多次协调,最终由种子生产商赔付40余万元,在调解该案件中他没收2户农户一分钱,还自讨来回路费。
2021年6月份,来自江苏、河南两地的11名农民工因在呼和托哈种畜场一家私人企业务工,因工资纠纷先后去多家部门上访,都因没有证据没有得到解决。于浩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寻找证据,通过近一个月的努力,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此事。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是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制度,多年来困难农牧民、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23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80件、非诉讼事务270件,免费代书法律文书8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帮助困难老百姓以及农民工缴纳诉讼费一万余元,帮助困难的被执行人垫付农民工劳动报酬14800元,执行费2000元。
自2019年担任呼和托哈种畜场管委、安格里格镇政府、扎勒木特乡政府以及部分村队法律顾问以来,他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送法到田间地头。经常骑着摩托车到农牧区调解矛盾纠纷,30多年来光摩托车就骑坏了两辆,这两辆摩托车至今还放在家中,近两年多在全县7个乡镇场30多个行政村开展法律宣讲1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深受听课群众的好评。
调解纠纷已成为于浩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与此同时,他还努力发挥信息反馈、回访等各类工作机制,研究新的方针政策,运用最新的法律、法规提升调解的方法与技巧。调解纠纷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调解外人是很难明白和体会的,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于浩常说:“我要把手中的法律知识用在为群众办实事,为百姓解难题上,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