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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交警收集编辑:大理交警
2023年2月15日,云南大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杭瑞高速云南大理境内超速又超员,大保高速交警依法对客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当日10时20分许,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保高速路大队太邑执法站民警发现:云L1V728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杭瑞高速石地坪隧道群附近路段超速行驶,目前正往太邑执法站方向驶来。10时50分许,民警将该车引导进入太邑执法站车辆检查区。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属超员载客。民警随即对驾驶人和乘客进行了普法教育和宣传提示,同时让超员的乘客乘坐其它车辆离开。
对驾驶人罗某武驾驶云L1V728号小型普通客车实施“驾驶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超速10%以上未达20%的”(罚款100元)、“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员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两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30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
交警提示:超员载客不可取,超过机动车设计核载的人员无安全带保护,一旦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急刹车、发生交通事故,未系安全带的人员受到的伤害往往更高。
高速公路上的限制速度都是经过长期调研、考证,限速路段往往都是由超速行驶引发过较多的交通事故,发生过致人死亡、较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驾驶机动车行驶中,应当严格按照限速指示行驶,避免突发情况由于超速行驶无法有效控制车辆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文明守法出行,是保障平安回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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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张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