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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有正能量收集编辑:浙有正能量
出租、出售、出借
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
或者帮助他人转账
不费吹灰之力
就能“赚”到高额佣金?
当心!被骗子利用
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案件回顾
近日,宿迁市宿城警方根据线索,成功抓获吴某、高某某、王某某、张某、王某5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经查,2023年1月份以来,吴某、高某某等人在明知自己银行卡会被用于网络诈骗“洗黑钱”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介绍将名下多张银行卡出售、出借给他人使用,并从中非法获利,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总计高达500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身“两卡”不应出售
他人“两卡”更不应购买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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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非法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非法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后,后果很严重。遇到有人向你“购买”电话卡、银行卡,一定要果断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