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4个小时,位于秦岭重点保护区的案涉设施全部被强制搬离,近3000平方米的林地顺利移交林业部门。12月14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办理一起涉及违法占用秦岭重点保护区林地的排除妨害民事案件中,凝聚府院联动共治合力,在当地县政府及县公安局、镇政府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出动执行车辆30余辆、执行人员200余人,组织开展“秦保先锋”执行行动。
安铁法院在审查陕西某林业局诉某建筑公司排除妨害民事案件中,发现某建筑公司涉及违法占用的2873.69平方米林地属于秦岭重点保护区,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导致秦岭地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从而影响秦岭在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生态功能。经某林业局申请,安铁法院在充分考虑案涉林地生态修复的紧迫性情况下,及时裁定先予执行,对某建筑公司涉及违法占用的2873.69平方米林地上的集装箱工棚、设施设备及堆积物品进行搬离。
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推进,安铁法院组织召开执前会议,成立执行指挥部,制定周密执行预案,确保执行人员职责分明,执行步骤环环相扣。执行前,安铁法院与当地县委、县政府共同分析研判执行方案,同时邀请检察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法院特约监督员到场监督见证。
12月14日,安铁法院执行干警联合公安民警、乡镇干部、消防、医护人员共200余人奔赴现场,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属熊某爬上传送带,以人身安全相威胁试图阻挠执行。执行干警按照预案做好防护,并开展释法明理,消除其对立情绪。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最终,熊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对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案涉物品一一登记公证后搬至指定场所存放,对集装箱工棚、大件机械设备等,在不影响拼装使用的前提下进行拆分后搬离。
执行完毕后,安铁法院还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确保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要求落实到位。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