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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公安收集编辑:惠州公安
初冬来临,寒意渐浓
和亲朋好友小酌一杯
暖心又暖胃
但是不要忘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12月4日凌晨,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在演达大道万饰城灯控区附近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车行驶过程中明显摇摆,偏离主线。见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着小车车窗徐徐降下,一股刺鼻的酒精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对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酒后驾驶的危害和后果,并依法对该男子抽血送检作进一步处理。
无独有偶,当天行动中还发现另一私家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拦停小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且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称其只是少量饮酒,才心存侥幸上路行驶,不料半路就被交警拦下。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惠州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性极大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论在何时、何地都要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