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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收集编辑:象山县传媒中心
记者 张霞
加强办案力量,严厉打击损害建筑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选优配强审判团队,妥善高效审理涉建筑领域民商事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帮助建筑企业及时追回欠款……近日,县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法治“组合拳”切实解决项目建设、建筑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筑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意见》指出,全县政法系统将围绕“依法严惩涉建筑企业违法犯罪、加强建筑企业产权法治保护、助力建筑企业防控法律风险、依法便利市场主体维权、妥善化解涉建筑企业矛盾纠纷、开展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七个方面,推出系列安商护商举措。针对当事人滥用财产保全、虚假诉讼,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目前存在的一些重点问题,及时强化举措,加大识别力度;推出建设领域纠纷“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五优先”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为此,象山县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及县建筑业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侦办组、固权组、执行组、服务组、整治组等五个专业小组,以司法治理为支点,汇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要素,构建建设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意见》明确了各专业小组的职责。像侦办组将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大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尽量降低对建筑企业正常运营的影响;整治组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紧盯建筑工程环境、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有效推动行业领域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象山县工程招投标和发承包市场秩序;服务组则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建筑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