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2月7日,最高法举行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在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物追索返还国际合作不断扩展深化,先后与24个国家签订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政府间协定,共实现32批次、1800余件(套)流失文物艺术品回归祖国。
关强介绍,截至目前,我国拥有56处世界遗产,世界排名第二;各类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58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制定修订实施《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各地出台实施200多部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
长期以来,国家文物局和最高人民法院保持密切合作,文物的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文物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国家文物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与文物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机制,文物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他表示,2020年以来,国家文物局批准设立的62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共鉴定涉案物品89万余件(套),为打击文物犯罪提供有力专业支撑。2022年8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打击文物犯罪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更好指导办案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和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协作,惩治文物犯罪案件1.1万件,追缴涉案文物17万件,一大批案件和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司法审判。”关强透露,如案例五辽宁朝阳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主犯姚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此外,还有四川眉山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主犯王某、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河南安阳盗掘殷墟古文化遗址案,主犯宋某、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14年。
此外,持续加大破坏文物行为惩治力度,依法指导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等地执法办案。比如在黑龙江齐齐哈尔东北讲武堂违法建设、山东临沂金山汉墓群遭破坏等案件办理中,文物行政部门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追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