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激发我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泉州市科学技术局于日前启动2023年度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2023年度第一批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2023年度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泉州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及大院大所、新型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参与申报。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三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不超过65周岁。需要提醒的是,市级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据了解,2023年度第一批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重点支持我市高层次人才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九大千亿产业、智慧农业、海洋产业,以及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项资助不超过30项,每项给予最高3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采用“分段补助”方式,即立项后预拨50%资金,其余50%资金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予以拨付。
按申报主体分类为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其中,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资助不超过15项,每项最高补助30万元。鼓励企业与我市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联合申报项目。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资助不超过15项,每项最高补助30万元。鼓励与泉州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企业联合申报。(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