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拉泊大队工作的林龙接到盐湖现场警情,出警结束时意外发生了:林龙上车时被失控侧翻的大客车撞倒,失去了一条右腿。经过8个月的康复,林龙重新返回自己热爱的交警岗位上。后来,他被调岗到支队法制科……
提到林龙,同事们都会说:“他是个很坚强的人,是‘关键少数’”。
林龙之所以能从16年前的伤痛中走出来,从对法制业务“一张白纸”的一线执勤交警成长为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法制科科长,先后制定《高支队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0余份规章制度,靠的不仅仅是坚强、坚韧的心智,还有其他重要的品质。
8月7日下午,笔者来到林龙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林龙正在讲解智能案件管理系统
从“一张白纸”到独当一面
2007年1月2日,在高支队乌拉泊大队工作的林龙接到盐湖现场警情,出警结束时意外发生了:林龙上车时被失控侧翻的大客车撞倒,失去了一条右腿。
经过8个月的康复,林龙重新返回自己热爱的交警岗位上。后来,他被调岗到支队法制科,更是业绩斐然。但在出事后的两年内,林龙最不愿意回忆起的就是那漫长的8个月康复期。那段时间,他总是被噩梦围绕,只能努力控制自己不跳下心理崩溃的悬崖。
现在,林龙说起这段遭遇时云淡风轻。“我可以很自豪地说,这一路走来,从出事之初的自我心理调节,到调岗后业务上遇到的难题,我都是自己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
转到法制科之初的林龙,如同一张白纸,得从零开始熟悉业务领域的工作。
“我们那个年代对于成功的理解,就是成为‘斜杠青年’,能在不同的领域都干得很好。”林龙说,想着“干一事就要成一事”,他在2016开始攻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书籍,用3年时间拿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照,成为高支队第一位公职律师。扎实的理论基础让林龙对业务工作的开展有了更多的思考,从2018年开始,他逐渐积累经验、从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先后起草制定《高等级公路支队执法质量考评细则》、《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办法》、《法制员管理规定》等30余份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为高支队民警规范执法办案提供了指引。
“解放一线交警的工作压力”
在高支队法制科的岗位上,林龙一步步加深自己对工作的理解,从制度、标准、实操三个层面推动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9年,林龙推动建立高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于2020年正式启用。“我们制定《违法当事人不到案行政处罚指导流程》想法的初衷,就是为了解放一线执勤交警的工作压力。”《流程》中新增设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我借鉴了《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送达文书规定中的“送达生效规定”,让行政处罚的流程形成闭环,从而将行政处罚由被动结案向主动结案转变,结案率由原来的60%提高到了98%。这项规定解决了因当事人不到案接受处理以逃避行政处罚的情况,也是全国交警系统中首创的一项规章制度。
除此之外,林龙还推动高支队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保险公司以及律所等多家单位协作,提升案件侦办效率。
针对轻微违法行为案件,实行“24+N”制度,从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的全流程,基本能在24小时内完结。今年3月,侦办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最快只用13小时就完结。“案件不出办公室”,一站式“快处”机制也是林龙代表高支队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地铁治安管理分局和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的结果,在高支队内设置驻队检察室和速裁法庭。
▲高支队速裁法庭
“交警时常陷入两难的处境”
“我认为,交警与其他警种,尤其是刑警最大的不同在于:刑警是代表法律惩恶的。但交警往往处在一个中立的视角,我们面对的都是老百姓,无法简单地用‘好’与‘坏’来判定事故的性质。引发事故的因素是十分复杂的,每个案件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或多个人的故事,他们可能正在面临着困境,亦或是在生活中挣扎。”林龙说,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行千里路不如阅人无数,交警这个职业总是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
时常陷入两难处境中的交警要做的,是填平交通事故中双方的矛盾。为了解决交通管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林龙推进高支队与中国人保乌鲁木齐分公司、中国平安乌鲁木齐支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达成“警保协作”战略框架协议(试行),落实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费/丧葬费”前期垫付工作。2022年5月26日发生的一起伤人交通事故案件,伤者父亲因家境困难提出放弃治疗。高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立即与平安保险公司对接,为伤者前期垫付医疗费36万。经过及时治疗,挽救了伤者的生命。自“警保协作”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垫付医疗费、丧葬费共计114万余元。
在林龙身上,除了“坚强”之外,他不停学习的工作态度、“负责到底”的问题意识,更加值得点赞。林龙说,“发现问题并不仅仅停留在表面,还要对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让每一项规定、举措都能一针见血地解决实际问题。”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