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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记者从南方电网广东珠海供电局了解到,近日,省发改委进一步完善广东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珠海供电局已开始按调整后政策办理市民用户有关用电手续。
以上政策经完善,对于同一登记地址家庭人数满5人及以上、符合条件,但户口簿(或居住证明材料)登记地址与实际用电地址不一致的情况,明确可在登记地址与实际用电地址中任选一个地址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手续。而此前,政策规定每位居民用户只能在一个家庭住址申请办理。
在原政策规定的一户家庭人数认定依据的基础上,申请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优惠的申请人,现在也可以通过结婚证、出生证、原户口簿等佐证直系亲属关系。供电部门在收到相关佐证及证明材料后,也可认定一户家庭的人口数量。此前,人数认定主要依据广东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及居住证。
2021年4月,广东省印发实施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珠海同步实行。本次调整完善主要针对执行过程中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具体电量基数无变化。即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阶梯电价)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增加后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0-36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361-70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701千瓦时及以上;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0-30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301-50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501千瓦时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