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21年来,她始终坚守办案一线,主办案件1500余起,无一错案,无一信访;她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当选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潍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她是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谷红艳。
用心查疑,把每一个案子办成“铁案”
潍坊市检察院专案组办公室,一米八高的铁皮柜内,曾经层叠摆放着240册卷宗和近500张讯问录像光盘。这是2018年,全省首个“套路贷”涉黑案里,谷红艳和办案组队友们连续作战,用心查疑的见证。鉴于该案的特殊性,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案件涉及15项罪名,为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她把相关法律规定和全国案例不知翻了多少遍。
在法庭上,面对拒不认罪的18名被告人和27名辩护人,谷红艳所在的公诉团队讯问、举证、质证、答辩环环相扣、掷地有声,被告人杨某终于开口认罪,旁听群众拍手称快,严厉打击了犯罪行为。庭审实行网络直播,点击量破20万,社会反响强烈。
提起这次庭审,谷红艳格外激动,她说:“走出法庭的那一刻,犹如打赢了一场硬仗,虽身心俱疲但满心欢喜。”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办理每一起案件时,谷红艳都坚持严谨细致、精雕细琢,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仔细审查、反复推敲每一份证据,以事成于细的责任,力求把工作做到极致,把每一个案子办成“铁案”,让人民群众安心。
用情为民,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法合人情则兴,法逆人情则竭。”作为一名刑事案件公诉人,谷红艳始终用过硬的专业素能和细腻的人文关怀为司法办案注入温情,成为老百姓最贴心的暖心人。
“孩子终于可以瞑目了,我们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谷红艳细心审查,历经10年的艰难险阻,终于让犯罪分子伏法,受害人年迈的父母泣不成声,二人专程来到谷红艳办公室,激动地说:“谢谢您,检察官!”
2010年的那起绑架案,谷红艳至今记忆犹新。两名凶手为了索财,绑架一名13岁男孩,用胶带缠封孩子口鼻致使孩子窒息死亡,二人抛尸后逃离。当年,一人落网,另一人潜逃。孩子父母舍弃红火的生意,踏上了追凶路,配合公安机关寻找线索。十年后,另一人终于落网,但否认参与绑架。
审查案件时,谷红艳注意到现场勘查照片里,缠封孩子口鼻的胶带上有疑似指纹的痕迹,当即提议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痕迹确系第二名落网人员右手拇指所留,法院依法判决。
持续学习,铸就公平正义的检察匠心
公诉席上的游刃有余,得益于谷红艳扎实的专业功底,走进她的办公室,满满都是各类法律专业书籍。她从检21年,从普通和重大犯罪检察工作到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变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她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
“第三检察部负责经济类犯罪案件检察,案件疑难复杂程度大,犯罪事实更加难以界定,需要加倍的细致和努力,我这几个月都在研究经济法、公司法、税法、知识产权法等经济领域法律。”调整工作岗位后,谷红艳总是抱着那股子钻劲,啃读法律书籍。
“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谷红艳说,自己能做的就是踏踏实实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一个个案件成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载体,在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中守好人民的心。
从检21年来,谷红艳从案卷堆里抽丝剥茧、查明犯罪事实,日出月落、不辞辛劳。她在公诉席上唇枪舌剑,不让犯罪者逍遥法外、不让无辜者蒙冤受屈,寒来暑往、初心不改。千头万绪的事,是千家万户的事,更是她心头千想万念的事。一身“检察蓝”,一颗为民心,她胸前的熠熠检徽,永远闪耀着正义之光。
记者:郑颖雪
通讯员:杜翠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