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塔县教育局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教育和养成相结合,不断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积极拓宽青少年法治宣传渠道,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工作格局。
金塔县教育局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把法治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全县各中小学聘任了法治副校长,负责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每学期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办好一块法治宣传栏、开好一堂法治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组织一次法治讲座。法治副校长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协助整治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传播法律知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作出新的贡献。
金塔县教育局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邀请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法治工作者和社会普法力量到学校讲课,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开展层次性教育:对小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及初步的政治、法律常识、社会道德教育;对初中生进行法律常识、公民的义务和权利、民主与法治、防毒禁毒等教育;对高中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与纪律、公民权利与义务、国防常识等教育。充分运用广播、校报校刊、网络等平台,推出了一系列青少年普法“干货”,如法治微视频、法治漫画等,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有效提升了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积极配合县政法部门,大力开展普法知识考试和检查评比活动。
金塔县教育局还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至目前,全县21所中小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并争取多种形式办学:采用分散与集中、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及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普法教育活动,使家长掌握教育方法,配合学校教育子女。全县广泛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通过送法上家庭、家庭法治体检、举办家庭法治讲坛等举措,加强家庭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小家促进和谐大家建设;动员网格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上门普法,增强普法工作的有效性,培育家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风尚。 □王 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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