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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直播日照收集编辑:直播日照
直播日照7月21日讯 法律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年龄有着明确的规定,而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也是关键时刻能保命的 “头等大事”,但是,却有一些不符合骑行条件的少年儿童骑车上路,还引发了交通事故。
前几天的一个中午,在五莲县某T型路口处,15岁少年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左转弯时,与46岁陈某驾驶的由南向北直行的二轮摩托车相撞,于某、陈某不同程度受伤。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因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只受了轻伤,而少年于某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右视神经损伤、上颌窦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孩子们的暑期安全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孩子安全第一道关。(记者:媛媛 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