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林栋/文图
从五章到不分章;从41条到37 条;从起草到修改再到通过;从钧瓷原料保护利用到钧瓷文化产业创新发展……5 月 30 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顺利通过的背后是无数人的心血和期盼,许昌市人大代表、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志华就是其中一员。
“入窑一色,出窑万彩”,禹州市作为钧瓷的原产地,被称为“钧瓷之都”。今年 1 月,杨志华随调研组来到禹州市进行立法调研,深入了解钧瓷的制作工艺、历史传承和现状,并收集了部分群众对于钧瓷文化立法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立法对钧瓷历史、产业和文化进行深度保护和传承,不仅有利于钧瓷产业发展,也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杨志华在座谈会上说。
杨志华十分重视听取钧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意见,在立法中吸纳他们对钧瓷技艺保护、传承和发展的宝贵意见。“立法过程中民意的广泛参与,能使最终形成的《条例》更好地服务于钧瓷文化的保 护和发展。”杨志华说。
2023年12月,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在主动收集律师界及其他群众对于《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时,有人说“钧瓷的艺术价值和魅力在于守正创新,而创新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杨志华将这条收集来的意见进行反映,使“禹州钧瓷”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在《条例》的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得以体现。
作为许昌市人大法制委委员,杨志华还对《条例》的立法工作进行监督。市人大法制委把收集到的合理意见吸纳到《条例(草案)》中,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相关利益方参与讨论,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行论证会等方式收集反馈意见,积极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民意在《条例》中充分体现。
谈到《条例》的特点,杨志华告诉河南法制报记者,《条例(草案)》在前期征求意见期间是分章列明的,且条款较多,体例较为复杂。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后,《条例》秉持着“精简体例,凸显目标导向;精细内容,力求务实管用”的原则,将内容表述得更加准确、规范、严谨、简练、通俗。最终,《条例》采取不分章节、一文到底的简易体例结构,共37条。
“今年 10 月 1 日就要正式施行了,《条例》用‘小切口’立法助力大民生,强化监督、凝聚力量,使钧瓷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得以长远保护和繁荣发展。”杨志华说。
(更多内容详见 2024年6月14日河南法制报03版“重点阅读”)
编辑:李蕴真 审核:李俊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