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5月5日讯 今年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之年,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3月份起,日照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维权专项活动,活动围绕妇女法律服务需求,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可及性、满意度,为妇女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专项活动 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各区县积极动员部署,依托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站开展妇女维权专项活动,助力提升妇女法制意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莒县司法局开展“法援情满三月·维权与爱同行”专项维权活动,日照经开发区开展“法治春风在行动”妇女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和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注重部门联动 提升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水平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注重整合资源,依托各级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设立“妇女维权岗”,开通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开展联合行动,引导妇女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同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联系,形成维权合力。充分发挥律师、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力量,坚持援调对接,先调后诉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东港区司法局各司法所联合镇街道妇联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护专题培训活动,邀请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讲解《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培训9场次。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大嫂调解员进行“迎三八”法律知识培训。
强化宣传质效 筑牢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意识
维权月期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紧密围绕“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活动主题,将创新宣传方式与提升宣传质效相结合,宣传工作呈现立体化、群众化、有效化的新特征。运用传统宣传方式贴近群众。区县(功能区)法律助中心延伸服务触角,满足服务需求,进企业、走街头、进集市、入社区,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解答咨询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的向群众讲解妇女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解答法律疑惑,积极引导妇女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维权月期间,全市共开展专题讲座16次,宣传活动22场,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提升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制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挖掘新媒体途径拓宽宣传渠道。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便民小程序等形式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知识。3月8日、3月29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牟蕾,岚山区法律援助律师分别到日照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为民司法服务——法治在线》直播间参加妇女权益保护专题节目,从理论和实践角度为听众和网友讲解妇女如何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的亮点,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群众法制意识。
第一季度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涉及妇女的法律援助案件471件,用实际行动和优质服务保障了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