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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收集编辑:象山县传媒中心
记者 黄玎
9月5日,2023 年象山县文物工作培训会召开,总结分析全县文物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文物工作重点,全面提升象山县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传保护传承水平。
象山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中国传统村落5处,浙江省历史文化名村6处,宁波市历史文化名村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4处,县文物保护点115处,包含史前文化遗产、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渔文化遗产、海防军事文化遗产、围垦文化遗产、革命文化遗产等。目前,象山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主体责任意识薄弱、安全保护形势严峻、活化利用率低等问题。
会议指出,要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强化系统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严格落实考古前置机制,完善文物资源管理和普查登录等制度,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要强化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督,压实地方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文物行政的信息公开,着力防范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要推进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选用、激励、评价等机制。要让文物“活起来”,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推进文化遗产志愿服务,推进文旅融合,打造一批文化创意品牌。要积极营造重视文物工作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科学的文物保护理念、文物考古研究成果、文物领域先进典型事迹,形成守护文化瑰宝、守望中华文明的浓厚氛围。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学习了文物法规及案例分析,参加了文物保护工作讲座、消防安全讲座、消防设施实操与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