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咋申请?细则来了!

日期: 来源:潍坊日报收集编辑:潍坊日报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6月2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潍坊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期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潍坊市市区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印发了相关通知。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套政策,《实施细则》从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流程、资金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相关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20日。

  《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1、2023年5月1日后在潍坊市区首次就业,申请时间与就业登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2、在潍坊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社保在市区缴纳,工作单位在县(市)的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3、在潍坊市区无住房登记信息,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补贴标准为:专科及以下学历补贴300元/月;本科学历补贴350元/月;硕士研究生补贴400元/月;博士研究生补贴600元/月,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申请人实际承担的房屋租金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补贴。

  从办理流程来看,主要包括:一、申请。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向工作单位所在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二、初审。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每季度末月1-1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住建部门。三、确认。区住建部门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汇总申请材料,分别发区人社、民政、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四、公示。通过联合审查的人员由区住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保障。五、发放。由各区(开发区)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末月审核材料(本政策首次审核时间为7月份),于每季度首月发放上季度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产权人)银行账号。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的补贴核发工作。

  《实施细则》还对退出管理进行了规定:1、每年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区住建部门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和动态复核,其中,房产复核每年不少于1次。对复核通过的,继续享受保障。不符合规定或逾期不提供复核材料的,自区住建部门认定不符合保障资格的当月起停发租赁补贴。2、因跨区变换工作单位的,经新工作单位提报所在区住建部门审核后,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保障,保障时间累加计算。更换工作单位未及时提交复核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保障资格。3、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住房保障条件的,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4、已享受人才购房(租房)补贴、公租房租赁补贴等人员不享受此政策。5、已租赁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的人员,应在补贴申请前退出实物保障。

  新就业人员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各级财政相关资金予以保障。市区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本通知适用于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经济开发区。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元超/文 

责任编辑:平小娜

相关阅读

  • 潍坊“后浪”,“热血”奔涌!

  •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2023年高考如期落下帷幕,挥笔驰骋的学子终于可以“鸣金收兵”。近日,一部分学子走上了献血车,以青春之名献热血,用实际行动奉献社会。  青春有很多
  • 我的高考故事丨高考季,难忘父亲的眼神

  • 我的高考故事那年夏天答完最后一道题轻轻放下笔眼神望向窗外的那一刻紧张忙碌的高中生活便画上了句号 直到多年后我们才忽然发现属于我们的那年高考已经如此遥远 但回想那
  • 退棚还渠,多亏了“第一书记”!

  •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夏天是大棚蔬菜换季种植的空闲期,在寿光市稻田镇葛家村村西的大棚区,菜农们正忙着对自己的大棚实施整体或部分拆迁,腾出来的土地上,随着大型机械的开
  • 提升潍坊文化软实力!上半年成果展示→

  •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6月2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3上半年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成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紧紧围绕提升群众文体生活满意度
  • 刚刚!潍坊中考成绩公布

  • 202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方式如下↓↓↓一、潍坊市区考生潍坊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区、峡山区。方式1通过“潍坊市
  • 调整!菏泽住房公积金发布通知!

  • 近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一则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来源:菏泽市住房公积金
  • 德州最新通知!下月起调整

  • 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咋申请?细则来了!

  •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6月2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潍坊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期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潍坊市市区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
  • 助力高校毕业生走稳就业路

  •  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精准施策、务求实效  江苏组织实施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推动见习补贴、税费抵扣
  • 西固区农技站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日,西固区农技站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此次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