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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日报收集编辑:十堰日报
通讯员 黄家娇 杨孀
“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烟花爆竹存放在许可规定外场所,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易对自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现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时说道。
近期,竹溪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水坪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组,在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摸排检查中,查获超许可地点储存烟花爆竹2起,执法人员立即查处该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查获烟花爆竹130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对于此次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并分别给予罚款0.25万元、0.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深入贯彻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攻坚行动,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竹溪县应急管理局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下一步,竹溪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许可烟花爆竹经营点(店)非法违法行为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拓展群众举报渠道,强力震慑,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坚决防范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效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