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今日发布《关于为“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以更专业化、更规范化、更优质化的措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实现重大战略实施的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和高层次保障。
记者看到,《实施意见》全文分为四个部分,共23条。提出了“九个围绕”司法保障措施。如围绕信息化产业司法需求,依法支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新业态劳动者用工及虚拟财产保护;围绕城镇化建设,依法调节人产城法律关系,妥善审理城市更新、新型城市建设工程和交通强省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案件;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拓展“天府粮仓”司法保障职能,促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依法治理,加大对“川字号”农产品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围绕“城乡融合”发展重点,聚焦农村产权制度、户籍制度等重点领域加强司法保障力度,并持续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等;围绕“五区共兴”推进要求,指导各级法院分级分类制定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司法保障措施,协力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围绕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积极运用禁止令、诉前保全等多样化法律措施,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等。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六项创优法治环境的具体措施。坚决筑牢四川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抓好扫黑除恶“十件实事”,严惩杀人、抢劫、涉枪涉暴等严重暴力犯罪,加大环蓉地区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在稳定中力促发展进步。严惩金融领域犯罪,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处理跨境资产重组、内幕交易等犯罪,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高空抛物、重大责任事故等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大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领域行政案件研判力度,在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发挥司法调节和司法建议作用。惩治严重失信行为,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摄影 晨迪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冯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