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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首个未按要求备案擅自举办线下食品推介活动案件,并开出罚单。
据了解,屏山县市场监管局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某食品经营户在其经营场所外另租门面单独设置会议室以健康讲座的方式举办线下食品宣传推介活动。经调查,此活动未按规定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未全程录像保存备查。
根据9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商家在食品经营场所外举办食品宣传推介活动,需提前3日向举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应对活动全程进行录像、录音并保存,切勿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宣传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并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蒋曦 记者程伯全)